市场经济(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市场经济也被用作资本主义的同义词。在市场经济里并没有一个中央协调的体制来指引其运作,但是在理论上,市场将会透过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产生复杂的相互作用,进而达成自我组织的效果。

  “市场经济”概念的流行是从19世纪末,以马歇尔、瓦尔拉、帕累托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开辟了把经济学研究重点放在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上,对市场配置资源的内在机制做出详尽的高度数理化的研究,得出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可以通过供求形成的均衡价格,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揭示出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内在机制,使市场被看成经济运行的中枢,从而将商品经济或货币经济引向了“市场经济”,并使“市场经济”开始兴起。

  在经济理论的发展中,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使用“市场经济”的概念来表述他们称为“商品经济”或“货币经济”的经济形态,更没有回答“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涵义。因为他们的研究和古典经济学家一样,重点从商品关系分析入手研究价值规律,揭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而没有具体地探索市场在商品经济中的机制和功能。

  马克思分析商品经济的方法,完全适用于揭示“市场经济”隐含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市场经济是一种商品交换的经济,在市场上,商品交换的双方只能交换属于自己的产品。同样,合作也必须搞清楚自己拥有的资源。市场上,商品是个天生的“平等派”,交换双方“只有通过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交换关系是一种“具有契约形式的关系”,关系双方“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这里“私有”意味“产权”,“契约”意味“平等”,“独立”意味“自由”,这是市场得以存在,交换得以进行的前提。否则交换将无法进行,市场也将不再存在。市场之所以能存在和发展,必然有保护这种“产权”、“平等”和“自由”的制度做基础,市场上形成的这些制度普遍化时,市场经济便产生了。综观近代西方文明史,不难发现,西方文明的兴起也正是伴随着这一制度的形成。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把市场经济也常常被称为“市场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马克思所讲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所以,市场经济的本质涵义可以概括为:“以维护产权,促进平等和保护自由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自愿合作为前提,以分散决策、自发形成、自由竞争为特点,以市场机制导向社会资源配置的经济形态。”依此涵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并不在于“市场”和它的“机制”与“功能”,而是与“私有”、“契约”、“独立”相对应的“产权”、“平等”、“自由”等具有鲜明价值判断特性的行为规范性质的制度,是建立一种通向文明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张和追求。市场经济是自由平等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